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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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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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0.1g*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85 |
国药准字H200518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次0.2g(2片),每日3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g(3片)。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患者对本品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甚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苦参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薄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薄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