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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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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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0mg*10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35 |
国药准字H201634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和血清氨基酸转移酶持续升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g(2片),每日3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g(3片)。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对于成人(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片(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和脱发(中度)。临床研究中发生1例严重不良事件,为服用本品治疗29周后的1例急性粒细胞白血病M3型,经研究者判断与本品无关。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甚用。 |
本品禁止用于已证实对本品的任何组份过敏的病人 |
成分 |
苦参素。 |
阿德福韦酯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薄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病人停止乙肝治疗会发生肝炎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病人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的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HIV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