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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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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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2片*2板 |
0.1g |
生产企业 |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27 |
国药准字H20123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氦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g(2片),每日3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g(3片)。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次100mg(1片),每日一次,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在【警告】和【注意事项】中也描述了在使用拉米夫定时报告的多种严重不良事件(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乙型肝炎的治疗后加重,胰腺炎,与药物敏感性下降和治疗反应减弱相关的病毒变异的出现)。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患者对拉米夫定有良好的耐受性。多数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拉米夫定组和安慰剂组病人中相似。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不适和乏力,呼吸道感染、头痛、腹部不适和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甚用。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苦参素。 |
本品主要成分:拉米夫定。 化学名称:(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薄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 DNA 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 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耐药相关性随HBV变异株的出现:在对照性临床试验中,初始下降到检测限下之后的HBVDNA,在拉米夫定存在下又再次出现的患者中检测到了YMDD突变型HBV。这些变异株与体外实验中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有关。在52周时具有YMDD变异HBV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与没有YMDD变异迹象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相比,说表现出的治疗应答下降,包括较低的HBeAg血清转换率和HBeAg消失率(不超过安慰剂给药组),较高的阳性HBVDNA的再出现率,以及较高的ALT升高率。在对照试验中,但患者出现YMDD变异时,他们的HBVDNA和ALT将比自身先前的治疗时水平升高。已有报告在某些具有YMDD变异的患者,包括来自肝脏移植患者和来自其他临床试验患者中,出现乙型肝炎恶化情况,包括死亡。在临床实践中,如果怀疑出现病毒变异株,则在拉米夫定治疗期间监测ALT和HBVDNA水平将有助于进行治疗决策; 4.研究人群限制:尚未在失代偿肝病或器官移植患者,小于2岁的儿科患者,乙肝病毒和丙肝病毒,丁型肝炎或HVI双重感染者,或者其他未包含进入主要的Ⅲ期临床对照性研究的患者中确立拉米夫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没有妊娠妇女和对母婴垂直传播影响的相关数据,所以应使用适当的婴儿免疫以避免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 5.治疗期间对患者的评价:治疗期间应由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对患者进行定期监测。尚未确立使用拉米夫定治疗1年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治疗期间,例如持久性ALT重新升高,HBVDNA水平在初期下降到检测限以下之后又随时间而上升,肝病的临床征象或症状恶化和/或肝坏死性炎症观察结果恶化等此类事件合并出现时,应考虑此类观察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