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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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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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10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23 |
国药准字H20140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用法:口服,饭前或饭后均可。用量:成人(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 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乏力、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脱发(中度)、尿蛋白异常、肌酐升高及可逆性肝脏转氨酶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阿德福韦酯禁止用于已经证实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薄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 病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会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当严密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2 对于肾功能障碍或者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患者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3 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治疗,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HIV耐药。4 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肝脏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5 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