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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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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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ml:500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辰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23 |
国药准字H200033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用于多种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反复上呼吸道感染、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复发性口腔黏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乳头瘤病毒感染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外用药。用药时,取下喷头雾泵保护盖,按动喷雾 泵将药液近距离喷搽于双腿、上臂或腹部皮肤、成人每次一支(5ml),隔1天喷搽1次或每周用药2次;儿童最佳剂量10mgkg体重,剩余药液盖紧后下次再用。用于乙肝型肝炎的免疫治疗6个月为1个疗程,其它疾病的免疫治疗2-3个 月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偶有皮疹和皮肤发痒等局部过敏现象,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旋咪唑。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薄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微有醇味。 |
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清洗涂药部位皮肤(温湿毛巾擦洗),后涂药有利于透皮吸收。 2.涂药后,涂药处保持24小时不洗水。 3.药物长时间在皮肤上保留易刺激皮肤,建议涂药后48小时内必须清洁涂药部位皮肤。 4.用后如出现局部皮肤发痒等药物性皮炎时,即停药,并用皮炎平霜止痒,即可自行消退。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