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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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苦参素片

注射用胸腺五肽

规格

0.1g

1mg
生产企业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920

国药准字H1097023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1)慢性乙型肝炎。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支气管炎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肌肉注射,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或溶于 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一日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五肽。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1)本品通过调节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