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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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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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mg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20 |
国药准字H1999338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一次1片(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心悸,偶见皮疹。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辅酶Q10。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橙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