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抑火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抑火丸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规格

每丸重9g

10mlx6支/盒
生产企业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1207

国药准字Z41020486
说明
适应症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