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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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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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2片 |
生产企业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207 |
国药准字H20003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禁忌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盐酸二氧丙嗪0.5毫克,板蓝根浸膏粉12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