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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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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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2g*6袋 |
生产企业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207 |
国药准字Z650201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