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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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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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1g |
每枚3.4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89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肿胀和出血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本品适量涂于痛处,用手轻揉局部使药物渗入皮肤,涂药处再用热敷效果更好。一日用药2~3次。 |
塞入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副作用 |
涂擦本品过多时,可出现皮肤瘙痒、脱屑。停药后自行消失。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栓。 |
本品为白色、光滑,鱼雷型栓剂,几乎无臭。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3.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