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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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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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每袋装0.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740 |
国药准字Z42021570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腹胀便溏。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三岁以内小儿酌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人参、白术(炒)、茯苓、甘草、陈皮、山药、莲子(炒)、山楂(炒)、六神曲(炒)、麦芽(炒)、泽泻。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鲨丸,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