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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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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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6g |
20mgx24片/盒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586 |
国药准字H22021882 |
说明 | ||
适应症 |
利肺生津,清喉散火。用于咽喉失润,咳嗽不爽,声音嘶哑,口燥舌干以及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双重镇咳药。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片,随时含化。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口干、胃部烧灼感、头晕、嗜睡、食欲不振、乏力及药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乌梅(肉)、天花粉、前胡、葛根、桔梗、檀香、薄荷脑。辅料:硬脂酸镁、蔗糖、淀粉、胭脂红、桔子香精。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浅红灰色的片;气芳香,微凉,味酸甜。 |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急性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扁桃体化脓或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