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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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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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6g |
250mg*24片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586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利肺生津,清喉散火。用于咽喉失润,咳嗽不爽,声音嘶哑,口燥舌干以及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片,随时含化。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乌梅(肉)、天花粉、前胡、葛根、桔梗、檀香、薄荷脑。辅料:硬脂酸镁、蔗糖、淀粉、胭脂红、桔子香精。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浅红灰色的片;气芳香,微凉,味酸甜。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急性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扁桃体化脓或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