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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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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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2g*10片(赛能) |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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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516 |
H2016030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关节周围炎性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症状。 |
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2片),一日1次;或一次10mg(1片),一日2次。饭后服用。 2.急性痛风:每日40mg(4片),连续4~6天,不宜长期服用。 3.急性肌肉骨骼痛:首日服40mg(4片),以后每日20mg(2片),连续7~14天。 |
成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每次服用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详情请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副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约15%~20%),其中3.5%需为此撤药。长期服用者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在长期治疗时可能发生下列反应,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应其及类型和发生率可能有所不同。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兴奋、神经过敏、情绪改变、梦魇、精神病、头痛、头昏、眩晕、耳鸣、眼球震颤、神经性耳聋、惊厥、共济失调。2.神经肌肉反应:眼外肌麻痹、骨骼肌软弱、深肌腱反射消失或减退。3.眼反应:①睫状体:调节障碍,伴视觉模糊的症状。该反应具剂量相关性,停药后可逆转。②角膜:一过性水肿、点状至线状混浊、角膜敏感度减小。常见可逆性伴或不伴症状(视觉模糊,在光线周围出现光晕、畏光)的角膜改变。角膜沉着可能早在开始治疗后3周即已出现。羟氯喹角膜改变及视觉副反应的发生率似比氯喹低得多。③视网膜:黄斑水肿、萎缩,异常色素沉着[轻度色素小点出现“牛眼(bull's-eye)”外观],中心凹反射消失,在暴露于明亮光线(光应激试验)之后黄斑恢复时间增加,在黄斑、黄斑旁及周围视网膜区对红光的视网膜阈提高。其他眼底改变包括视神经乳头苍白和萎缩,视网膜小动脉变细,视网膜周围细颗粒状色素紊乱以及晚期出现凸出型脉络膜。④视野缺损:中心周围或中心旁盲点、中心盲点伴视敏度下降、罕见视野狭窄。归因于视网膜病变的最常见的视觉症状是:阅读及视物困难(遗漏词、字母或部分物体),畏光,远距视觉模糊,中心或周围视野有区域消失或变黑,闪光及划线。视网膜病变似具有剂量相关性,在每日1次治疗数月(罕见)至数年时出现;少数病例在抗疟药治疗停止后数年报道。用4—氨基喹啉化合物治疗疟疾每周给药1次,长期应用未见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改变患者可能有视觉症状或者没有症状(伴或不伴视野改变),罕见不伴视网膜明显改变的视觉盲点或视野缺损。视网膜病变即使停药后仍会进展。有许多患者早期的视网膜病变(黄斑色素沉着,有时伴中心、视野缺损)在治疗中止后完全消失或缓解。对红色视标出现中心、旁盲点(有时称:前黄斑病变)是早期视网膜机能障碍的征兆,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少数视网膜改变的病例,据报道发生在仅接受羟氯喹的患者,通常包括在定期眼科检查中发现的视网膜色素沉着改变,某些病例也存在视野缺损,已报道1例延迟性视网膜病变伴随视觉缺失,发生在停用羟氯喹后。4.皮肤反应:头发变白、脱发、瘙痒、皮肤及粘膜色素沉着、皮疹(荨麻疹、麻疹样、苔藓样、斑丘疹、紫癜、离心形环形红斑和剥脱性皮炎)。5.血液学反应: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的个体发生溶血。6.肠胃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及腹部痛性痉挛。7.其他:体重减轻,倦怠,卟啉症恶化或加速以及非光敏性牛皮癣。局部报道罕见心肌病变,其与羟氯喹的关系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消化性溃疡史、有溃疡出血(穿孔)史,以往服用本药有溃疡或出血史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1.对任何4—氨基喹啉化合物治疗可引起的视网膜或视野改变的患者禁用;2.已知对4—氨基喹啉化合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吡罗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
白色薄膜衣片,一面刻有HCQ,另一面刻有200字样。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抗溃疡病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及出血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钠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6)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应放在儿童无法取到的地方。2.牛皮癣患者及卟啉症患者使用本品均可使原病症加重。故本品不应使用于这些患者,除非根据医师判断,患者的得益将超过其可能的风险。3.医师在开出本品处方前应当完全熟悉本说明书的全部内容。4.接受长期或高剂量治疗的某些患者,已观察到有不可逆视网膜损伤,据报道视网膜病变具有剂量相关性。5.服用本品应进行初次(基线)以及定期(每3个月1次)的眼科检查(包括视敏度、输出裂隙灯、眼底镜以及视野检查)。6.如果视敏度、视野或视网膜黄斑区出现任何异常的迹象(如色素变化,失去中心凹反射)或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