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罗昔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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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吡罗昔康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规格

20mg

50mg
生产企业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1299

国药准字H2005232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肠胃出血或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 甲酰胺-1,1-二氧化物。

尼美舒利。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本品为淡黄色片。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l)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