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罗昔康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吡罗昔康片

尼美舒利胶囊

规格

10mg

0.1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1092

国药准字H2007386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 甲酰胺-1,1-二氧化物。

尼美舒利。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