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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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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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50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092 |
国药准字H420203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及急性痛风发作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直肠给药。一次50~100mg,一日1次。 |
副作用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眩晕、困倦等。 2.造血系统反应: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 3.皮肤过敏反应:瘙痒、荨麻疹、结节性红斑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1.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哺乳妇女和14岁以下小儿,有活动性肠道病灶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禁用。 2.老人、癫痫、帕金森病或情绪、精神障碍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 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栓。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
1.丙磺舒可使吲哚美辛的血浆浓度增高,两药合用时需减少吲哚美辛的用量。 2.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以免降低吲哚美辛的疗效。 3.对某些患者能减弱速尿的促尿酸钠排出及降压作用,如两药同时使用,应密切注意速尿疗效。 4.同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应观察凝血酶时间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