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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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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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0mg*12s |
1g:5mg |
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78 |
国药准字H20093107 |
说明 | ||
适应症 |
1.软组织损伤引起疼痛,如扭伤,劳损。2.非关节性风湿病引起的疼痛,如滑囊炎、肩周炎、肌腱炎等。3.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4.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痛经以及牙科、产科、矫形外科等手术后疼痛。5.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6.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的治疗。 |
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一片,4~6小时一次,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8片。儿童:该药须饭后服用,30kg以上的儿童患者每8小时半片。 |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
副作用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的长期用药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4.其它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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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 |
主要成分为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具芳香气,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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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有溃疡史者慎用。2.支气管哮喘、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有骨髓功能减退病史的患者慎用。3.长期或大量用药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肾功能检查。4.服药3天后,若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5.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6.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反应时,应立即停药。7.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前轻轻振摇。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6.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