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40mg*6片 |
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945 |
国药准字H200414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山芝麻。 |
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本品为苹果绿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