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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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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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5g*12片*2板 |
0.03 |
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95 |
国药准字H210222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
用法用量 |
吞服,或用水分散后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清洁伤口,3%溶液。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高浓度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刺激性灼伤,形成一疼痛“白痂”。以本品连续应用漱口可产生舌乳头肥厚,属可逆性。本品溶液灌肠时,当含过氧化氢(H2O2)浓度≥0.75%可发生气栓或(和)肠坏疽。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磷酸氢钙、微晶纤维素、交联聚维酮、三氯蔗糖、巧克力香精、硬脂酸镁。 |
过氧化氢。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褐色的片;味甜,微苦。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无臭或有类似臭氧的臭气;遇氧化物或还原物即迅速分解并发生泡沫,遇光易变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遇光、热易分解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