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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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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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4g |
每块重5g、10g、50g |
生产企业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220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引起的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大便带粘液。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穿心莲、苦木。 |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至褐绿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