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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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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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袋装5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40 |
国药准字Z20083364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莱阳梨、麻黄、杏仁、桔梗、远志、北沙参、百合、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防风、羌活、荆芥、白芷、桔梗、浙贝母、紫苏叶、陈皮、苦杏仁、薄荷油。辅料为:糊精、阿司帕坦。 |
性状 |
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浓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凉。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