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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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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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5ml |
48片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23 |
国药准字Z450221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火。用于筋骨疼痛,风火牙痛,蚊虫咬伤,腰骨刺痛,皮肤痕痒,舟车晕浪。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适量的药液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薄荷油、丁香油、肉桂油、薄荷脑、麝香草酚、熏衣草油、桉油、松节油,辅料为茶油、黄色素。 |
大黄,大青叶,石膏,薄荷脑。辅料为药用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橙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