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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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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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35ml |
0.5g |
生产企业 | 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22 |
国药准字H1097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火。用于筋骨疼痛,风火牙痛,蚊虫咬伤,腰骨刺痛,皮肤痕痒,舟车晕浪。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适量的药液涂于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包。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油、丁香油、肉桂油、薄荷脑、麝香草酚、熏衣草油、桉油、松节油,辅料为茶油、黄色素。 |
主要成份:贝诺酯。 |
性状 |
橙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