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水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藿香正气水

金青感冒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7g*12袋
生产企业

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275

国药准字Z42020583
说明
适应症

解表祛暑,化湿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夏伤暑湿,头痛昏重,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10ml,一日2次,用时摇匀。

开水冲服。一次7g,一日3次。

副作用
禁忌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酒精过敏者禁用。

成分

藿香、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霍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金银花、大青叶、板兰根、鱼腥草、薄荷、淡豆豉、淡竹叶、陈皮、甘草。

性状

该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仁和金青感冒颗粒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有清凉感。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含乙醇(酒精)40%至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仁和金青感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本品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