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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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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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4.4g*6袋 |
生产企业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275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祛暑,化湿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夏伤暑湿,头痛昏重,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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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酒精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藿香、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霍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性状 |
该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含乙醇(酒精)40%至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