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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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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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片x6板/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056 |
国药准字H230229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或将药片掰成小片吞服。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或将药片掰成小片吞服。 |
副作用 |
可引起呃逆,胃肠充气。 |
可引起呃逆,胃肠充气。 |
禁忌 |
1、胃酸缺乏患者禁用。2、严重肾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 |
本品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碳酸镁4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3.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