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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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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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056 |
国药准字H440209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或将药片掰成小片吞服。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可引起呃逆,胃肠充气。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咽喉痛热;(3)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1、胃酸缺乏患者禁用。2、严重肾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 |
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