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波姆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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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卡波姆眼用凝胶

玻璃酸钠滴眼液

规格

10g:20mg (0.2%)

0.8毫升:0.8毫克(0.1%)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01

国药准字H20057377
说明
适应症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守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 Pp 司) 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人一滴,每天3-5次或更多,在入睡前大 约3分钟时使用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 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副作用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 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 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本品不含防腐剂。

本品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眼部不适,如眼部瘙痒、多泪、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视物模糊等,一般停药后不良反应消失。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禁忌

D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辅料为中链甘油三酯、西曲溴铵、山梨醇、氢氯化钠和纯水。每克 含抑菌剂西曲溴铵.1mg 主要成份化学名称:卡波姆 化学结构式:一(CH,CH)一(XM)。 COOH 分子式:(C,H.O,)-(C,H:O,): 分子量:约为4百万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的凝胶。

本品为无色带有粘稠性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分钟后才可佩戴。 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是胶后形成现点状物, 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然机器时加以) 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段处)。 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 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A、

1. 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用后请盖紧瓶盖。

2. 本品仅用于滴眼。

3. 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 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5. 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

6. 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7.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 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9. 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

10. 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

1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