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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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

盐酸维拉帕米片

规格

80mg/12.5mg*7片

40mg
生产企业

深圳高卓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80015

国药准字H44021348
说明
适应症

美嘉素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美嘉素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替米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用于治疗那些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本品用于: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成人:对于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成人患者,应给予1次/日,饮水送服,餐前或餐后服用。建议在改用复合制剂之前,应对复合制剂中2种成分分别进行剂量滴定。 在病情适合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将替米沙坦单药治疗直接转换为复合制剂。 对于使用替米沙坦80mg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给予本复方制剂(80/12.5mg)治疗。 肾功能损伤用药:建议定期监测肾功能(参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伤用药:对于伴有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给药剂量不应超过40/12.5mg,1次/日。对于伴有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美嘉素治疗。对于伴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噻嗪类利尿剂(参见注意事项)。

口服给药: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

一般剂量为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时40~80mg。>5岁:每隔6~8小时80mg。

3.原发性高血压:

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2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一日三次。

副作用

1、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

2、高糖血症。

3、高尿酸血症。

4、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但较为少见。

5、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

6、其他,如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但较罕见。

7、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2%);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禁忌

对美嘉素活性成分或任何赋形剂过敏;

1、对其他磺胺衍生物过敏(因为氢氯噻嗪是一种磺胺衍生物);

2、妊娠期第二个3个月、第三个3个月以及哺乳期(见4.6部分,妊娠与哺乳);

3、胆汁郁积性疾病以及胆道梗阻性疾病;

4、重度肝功能损伤;

5、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30ml/min);

6、难治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

7、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8、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9、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10、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成分

每片含替米沙坦(美卡素)80mg,氢氯噻嗪12.5mg。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性状

美嘉素为红色和白色,椭圆形,双层片,白色层上可能有红色斑点,表面刻有“公司标识”与“H8”编码。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及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

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

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

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

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7、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8、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9、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10、随访检查:

①血电解质;

②血糖;

③血尿酸;

④血肌酶,尿素氮;

⑤血压。

11、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12、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3.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20%.

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

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