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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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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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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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242 |
国药准字Z4402338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包括腹部不适、嗳气、早饱、餐后腹胀、恶心、排气过多、脂肪便,也可用于胆囊炎和胆结石以及胆囊切除患者的消化不良。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有呕吐、泄泻、软便。 2.可能发生口内不快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急性肝炎患者及胆道完全闭锁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胃蛋白酶25毫克、木瓜酶50毫克、淀粉酶15毫克、 熊去氧胆酸25毫克、纤维素酶15毫克、胰蛋白酶2550美国药典单位、胰淀粉酶2550美国药典单位、胰脂肪酶412美国药典单位。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乳糖、硅胶、硬脂酸镁、低 取代羟基丙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2910、聚氧乙烯6000。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硬胶囊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可将胶囊打开,但不可嚼碎药片。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