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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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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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32g*45粒/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241 |
国药准字Z200505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包括腹部不适、嗳气、早饱、餐后腹胀、恶心、排气过多、脂肪便,也可用于胆囊炎和胆结石以及胆囊切除患者的消化不良。 |
清热化湿,醒脾消滞。用于脾胃伏火引起的消化不良,脘腹涨满,不思饮食、口苦口臭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有呕吐、泄泻、软便。 2.可能发生口内不快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急性肝炎患者及胆道完全闭锁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胃蛋白酶25毫克、木瓜酶50毫克、淀粉酶15毫克、熊去氧胆酸25毫克、纤维素酶15毫克、胰蛋白酶2550美国药典单位、胰淀粉酶2550美国药典单位、胰脂肪酶412美国药典单位。 |
广藿香、栀子、防风、南山楂、六神曲、石膏、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硬胶囊,内含橙、白色薄膜衣与绿色肠溶衣的三种柱形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时可将胶囊打开,但不可嚼碎药片。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红、手足心热者。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