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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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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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1g*8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40024 |
国药准字H20046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淋球菌、脑膜炎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痢疾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和百日咳等)、胃肠及消化道感染(肝、胆感染性疾患、急慢性胃肠炎、菌痢、伤寒及副伤寒等),泌尿道感染(淋病、尿道炎、膀胱炎等)、软组织感染和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
用法用量 |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1-2粒,儿童6-14岁每次1粒,每日三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日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1、本品的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多见。 2、斑丘疹对氨苄西林有一定的特异性,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 3、晚期妊娠孕妇应用氨苄西林后可使血浆中结合的雌激素浓度减少,但对不结合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无影响。 4、氨苄西林相关肠炎也极为罕见。 5、其它:药物热,偶见口舌痛。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 |
对青霉素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禁用,有药物过敏体质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苄西林三水化合物。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除去胶囊壳后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部分患者服药后偶有皮疹、胃肠道不适或转氨酶升高现象,但多数在减低药量或停药后自行消失。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