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丝氨酸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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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环丝氨酸胶囊

环丝氨酸胶囊

规格

250mg

0.25g*10粒/盒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983

国药准字H2013006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每天0.5~1g,分2次服用,初始2周可每次0.25g,每天2次,最大剂量为每天1g。

2.儿童每天5~20mg/kg,分2~4次服用,首剂用半量。

口服:

1.成人每天0.5~1g,分2次服用,初始2周可每次0.25g,每天2次,最大剂量为每天1g。

2.儿童每天5~20mg/kg,分2~4次服用,首剂用半量。

副作用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枢神经反应。

1.常见头痛、眩晕、嗜睡、行为异常、精神抑郁、定向或记忆障碍、震颤、抽搐、烦躁不安、惊厥或昏迷。

2.偶见加重心力衰竭、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肝功能异常、AST或ALT升高,本品可诱发精神病性反应,出现精神障碍和自杀倾向。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枢神经反应。

1.常见头痛、眩晕、嗜睡、行为异常、精神抑郁、定向或记忆障碍、震颤、抽搐、烦躁不安、惊厥或昏迷。

2.偶见加重心力衰竭、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肝功能异常、AST或ALT升高,本品可诱发精神病性反应,出现精神障碍和自杀倾向。

禁忌

1.患有癫痫、严重忧郁症、烦躁或精神病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嗜好饮酒者禁用。

1.患有癫痫、严重忧郁症、烦躁或精神病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嗜好饮酒者禁用。

成分

分子式:C3H6N2O2;分子量:102.09

分子式:C3H6N2O2;分子量:102.09

性状

环丝氨酸粉为白色至黄白色晶体或结晶。 该产品是微溶于水,乙醇(95),微溶于。

环丝氨酸粉为白色至黄白色晶体或结晶。 该产品是微溶于水,乙醇(95),微溶于。

注意事项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

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

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