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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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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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40mg*10片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70259 |
国药准字H109703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2.劳力型心绞痛。3.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率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4.减低肥厚型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5.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6.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7.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请遵医嘱。对有轻微或中度肝肾功能不全者剂量不需调整,晚期肾功能不全(肌肝廓清率20毫升/分)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每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 |
1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每日3-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剂量200mg。2心绞痛:开始时5-10mg,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mg,可渐增至每日200mg,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日10-30mg,日服3-4次。饭前、睡前服用。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日服2-3次。5肥厚型心肌病:10-20mg,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6嗜铬细胞瘤:10-20mg,每日3-4次。术前用三天,一般应先用?受体阻滞剂,待药效稳定后加用普萘 |
副作用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 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小);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禁忌 |
1.休克、房室传导障碍(二度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症、窦房阻滞、心动过缓(50/分以下),血压过低,支气管哮喘及外周循环障碍晚期。 2.肾上腺瘤(嗜铬细胞瘤),仅在使用α-受体阻断剂后方能服用本品。 |
1支气管哮喘。2心源性休克。3心脏传导阻滞(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4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5窦性心动过缓。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异丙氨基-3-(1-萘氧基)-2-丙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2.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4.万一过量而引起心动过慢或血压过低时,须停服本品。必要时,可单独或连续使用如下药物,阿托品0.5mg~2.0mg静注,异丙喘宁缓慢静注适量;高血糖素1mg~5mg(或1mg~10mg)。5.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
1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