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C16H19N3O5S0.25g : C8H11NO5S0.25g) |
2g*7袋 |
生产企业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375 |
国药准字H20041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生殖系统感染。4.皮肤及软组织感染。5.盆腔感染。6.尿道感染。7.口腔脓肿。8.严重系统感染。 |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茵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的念珠菌外阴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每8小时服用1次;9个月~2岁儿童每次1/4片,每8小时服用1次;2~6岁儿童每次1/2片,每8小时服用1次;6~12岁儿童每次1片,每8小时服用1次。中度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10~30ml/min)患者每12小时服用1~2片;严重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12小时服用少于1片。 |
口服,念珠菌病及皮肤真菌病,50mg~100mg/次,1次/日。阴道念珠菌病150mg/次,1次/日。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常用剂量为首日400mg,随后200mg~400mg/日。儿童应慎用。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等。 2.皮肤反应:发红斑性斑丘疹损伤、荨麻疹等。 3.过敏反应:如皮疹等。上述胃肠道反应、皮肤反应多见于高敏患者,一般为轻度、短暂的,会自动消失或停药后消失。 |
1.胃肠道反应:恶心、腹痛、腹泻及胀气。2.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剥脱性皮炎3.肝脏损伤虽低于酮康唑,应用时也须慎重。4.孕妇和妊娠妇女不宜用该品。 |
禁忌 |
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25g和舒巴坦计0.25g。阿莫西林与舒巴坦计匹酯比例为1:1.。 |
氟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蒲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带特异臭,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阿莫西林,其为青霉素类药品,使用本品前应进行青霉素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 3.延长疗程时,应不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淋病患者初诊及治疗三个月后应进行梅毒检查。 4.服用本品后,使用Clinitest,Benedict溶液或Fehling溶液检查尿中葡萄糖的实验结果会出现假阳性。建议服用本品后,采用葡萄糖氧化酶反应法(如Clinistix或Tes-Tape法)进行此项检查。 5.孕妇服用时,血浆中的结合雌三醇、雌三醇-葡萄糖苷酸、结合雌酮、雌三醇会出现一过性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