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g |
0.3g*10粒 |
生产企业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135 |
国药准字H20056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局部治疗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和革兰氏阳性细菌的双重感染。 |
盐酸美他环素胶囊功效: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此类药物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不宜用于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及葡萄球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置于阴道深处,最好以仰卧姿势或其他舒适的姿势用药。睡前1粒,1粒一疗程。一般用药一次即可。 |
成人口服每12小时300mg,8岁以上小儿口服每12小时按体重5mg/kg。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或烧灼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2.非常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血管神经性水肿、湿疹、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
禁忌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1.2克,辅料为液状石蜡、凡士林、大豆卵磷脂。胶囊壳含有明矾、甘油、二氧化钛、对羟基笨乙酸钠和对羟基苯丙酸钠。 |
盐酸美他环素。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卵园形软壳胶囊剂,内容物为脂溶性基质制成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切忌口服。 3.严重感染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4.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6.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不会沾染皮肤或衣服。 14.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5.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盐酸美他环素胶囊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