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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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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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983 |
国药准字Z200801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温补心肾,活血化瘀。用于阳虚脉迟证,症见脉迟、脉结、心悸、胸闷、畏寒肢冷、腰膝酸软、气短乏力或头晕、舌质暗淡或有齿痕、或舌有瘀斑、瘀点。相当于轻、中度窦性心动过缓(心率>50次)和轻度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不合并有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的心肾阳虚,寒凝血脉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部分患者服药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口干、胃部不适。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肝阳上亢,湿热内盛者禁用。 2.本品不宜用于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中的慢-快综合征。 3.合并高血压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有严重心脏病者慎用。 6.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病情需安装起搏器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治疗。 |
成分 |
虫草头孢菌粉。 |
红参、淫羊藿、补骨脂(盐炙)、枸杞子、麻黄、细辛、丹参、水蛭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有微量沉淀;气微,味微辛。 |
注意事项 |
1.宁心宝胶囊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孕妇及过敏体质者。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运动员慎用。 2.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服药期间注意心率、血压的变化,如发现心率改善不明显,应加用其他治疗措施,如血压过低或过高者。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4.忌过食生冷。 5.治疗期间如发现病情加重者,应坚持中西医综合救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