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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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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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25mg*50s |
生产企业 |
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983 |
国药准字H330211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 ,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 50~200mg 。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 15ml/ ( min. 1.73m[sup]2[/sup] )者,每日 25mg ; 15~35ml/ ( min. 1.73m[sup]2[/sup] )者,每日最多 50mg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Ⅱ - Ⅲ 度心脏传导阻滞。 2. 心源性休克者。 3. 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成分 |
虫草头孢菌粉。 |
阿替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宁心宝胶囊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孕妇及过敏体质者。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 3 天,常可达 2 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