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mg(按吡格列酮计) |
30mg |
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082 |
国药准字H10970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2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成人15-30mgqd,最大量为45mg。 |
口服:每日剂量15-180mg,于餐前服用。通常每日剂量30mg以内者,于早晨1次服用。更大剂量应分早,晚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应超过60mg,每日3次用药效果更佳。 |
副作用 |
有可能出现浮肿;加重或出现心衰;肝功能障碍或黄疸。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的改变。 |
禁忌 |
心衰或有心衰病史;严重酮症,糖尿病性昏迷或昏迷前,1型糖尿病;严重肝或肾功能障碍;严重感染症,手术前后;严重创伤患者,孕妇禁用。 |
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成分 |
盐酸吡格列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喹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只适用于饮食和/或运动疗法达不到充分效果,或推断有胰岛素抵抗性的患者。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血液检查。下述患者或情况慎用:心脏疾患,肝或肾功能障碍,脑垂体或肾上腺机能不全,营养不良或饥饿状态,不规律进食或摄取量不足,衰弱状态,激烈运动,过度饮酒,老年患者。哺乳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不宜使用。 |
1.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2.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3.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或过量用药都可以引起低血糖。 4.若发生低血糖,一般只需进食糖、糖果或甜饮料,少数严重者可静脉给葡萄糖。 5.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代之以其他降糖药或胰岛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