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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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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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按吡格列酮计) |
5mg |
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082 |
国药准字H20057658 |
说明 |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用法用量 |
成人15-30mgqd,最大量为45mg。 |
1.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日剂量2.5~20mg,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副作用 |
有可能出现浮肿;加重或出现心衰;肝功能障碍或黄疸。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禁忌 |
心衰或有心衰病史;严重酮症,糖尿病性昏迷或昏迷前,1型糖尿病;严重肝或肾功能障碍;严重感染症,手术前后;严重创伤患者,孕妇禁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成分 |
盐酸吡格列酮。 |
主要成份为格列吡嗪。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在水中迅速崩解。 |
注意事项 |
只适用于饮食和/或运动疗法达不到充分效果,或推断有胰岛素抵抗性的患者。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血液检查。下述患者或情况慎用:心脏疾患,肝或肾功能障碍,脑垂体或肾上腺机能不全,营养不良或饥饿状态,不规律进食或摄取量不足,衰弱状态,激烈运动,过度饮酒,老年患者。哺乳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不宜使用。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