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含粉末2.5g,每克粉末含布地奈德25.7mg,每瓶100吸,每吸含布地奈德400μg |
100mg |
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422 |
国药准字H2011301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需使用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以控制基础炎症轻度、中度和重度持续性哮喘患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腔吸入,本品的剂量应依不同的病人加以调整。建议患者长期规则用药。使用方法详见“如何使用布地奈德吸入粉雾剂”。当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在哮喘和口服糖皮质激素减量或停药时,本品的用法用量分别为:成人(包括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对于轻度哮喘的患者,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对于中度和重度哮喘的患者,日剂量可增加至1600μg。每天早晚使用或每晚同一时间使用,若哮喘症状恶化,则每日剂量应增加。6-12岁的儿童: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当哮喘控制后,应缓缓降低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的范围: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 ?6至12岁的儿童:一日200-800μg 惯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患者应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蔡开始于常规口服治疗外加一次400-800μg(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或一次200-400μg(6至12岁的儿童),一日二次吸人治疗,大约10天后,应逐步降低口服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例如以相当于每月1.5㎎强的松的减量方式)。需特别强调的是,口服激素撤除的速度要慢,通常患者可完全以本品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 |
口服。8~14岁儿童,一次1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糖皮质激素吸入用药的系统副作用明显低于口服给药,文献报道和上市后经验提示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一、常见(≥1/100, <1/10) 1.呼吸系统病症:声音沙哑、咳嗽及咽喉刺激 2.口咽部病症:口咽念珠菌感染 3.胃肠道系统病症:吞咽困难 二、罕见(≥1/10 000, <1/1000) 1.皮肤和附属器功能病症:荨麻疹、皮疹、皮炎、皮肤瘙痒、红斑、血管性水肿 2.精神病症:沮丧、精神压抑、易怒、忧虑、精神不定、儿童多动不安 3.内分泌病症: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和亢进 4.呼吸系统病症:支气管痉挛 5.免疫系统病症: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6.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生长迟缓 三、非常罕见(<1/10000) 1.精神病症:神经质 2.内分泌病症:肾上腺抑制 3.眼部病症:白内障、青光眼 4.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骨密度下降 吸入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出现系统作用,尤其是当长期使用高剂量时。这可能包括肾上腺功能减退和生长减缓,骨中矿物质密度降低,白内障,青光眼及易感染。压力承受能力可能受到损伤。然而,吸入性布地奈德与口服皮质激素相比,所发生的系统不良反应少得多。 本品中的辅料乳糖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因而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 g/L后出现。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5.逾量或中毒表现:①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②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白尿。 |
禁忌 |
对布地奈德或者牛奶蛋白过敏者禁用(辅料乳糖-水合物中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布地奈德。 |
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其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分子式为C9H8O4,分子量为180.16。 |
性状 |
本品为粉雾剂。白色或类白色均匀粉末。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不应试图靠本品快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此时仍需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发现患者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无效,或他们所需的吸入剂量较平时增加,则应就诊。此时应考虑增强抗炎治疗,如吸入较高剂量的本品或口服一疗程糖皮质激素。 3.本品是一种预防治疗药物, 因而, 尽管在病症不发作时也应该常规使用以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不可突然停药。 4.对于由糖皮质激素口服治疗过渡到吸入治疗的患者需特别观察。对于肾上腺功能损伤的患者改为吸入治疗时,在紧急情况下,如创伤、手术、感染或哮喘恶化时,需要额外的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这也适用于那些长期接受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这些患者的肾上腺功能可能已经损伤,其可能导致临床上严重的肾上腺抑制。 5.在撤除期,尽管患者呼吸功能得到维持甚至得到改善,但一些患者有非特异性的不适感,应该鼓励这些患者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而减少使用甚至不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除非临床上表现为不利的体征,例如出现肾上腺抑制的征象时。 6.以糖皮质激素的吸入治疗替代口服治疗,有时可能导致以前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所掩盖的症状,例如过敏性鼻炎、湿疹、肌痛或者关节痛。这时应给予对症治疗。 7.与其他吸入治疗相同,吸入性布地奈德可能导致支气管痉挛,其症状表现为吸入后气喘和呼吸急促、气短,这时,应立即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此外,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对治疗方案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治疗方式。 8.如果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出现呼吸困难的急性发作,应该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应考虑对患者的病情作重新评估。如果最大剂量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也不能充分地减轻哮喘症状,可能要求对患者进行短期的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同时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进行维持治疗。 9.一旦哮喘被控制,就应该降低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医生应密切监测通过任何途径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的生长发育,权衡激素治疗对哮喘控制的益处与可能对生长抑制之间的利弊。 10.以前长期依赖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长期使用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其肾上腺功能表现出受损。恢复其肾上腺功能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因而口服糖皮质激素依赖性患者改为吸入本品时,其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仍然有肾上腺功能受损的危险。在这些情况下,应该常规监测患者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 11.哮喘临床症状的恶化可能源于急性呼吸道细菌感染,可能需要采用抗生素治疗。对于这些患者,可能需要增加本品的剂量,并且可能需要短期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应使用短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来减轻急性哮喘症状。 12.如果患者出现急性或者潜伏性肺结核,则应给予特殊照料。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先对其肺结核给予治疗。呼吸道真菌、病毒或者其他感染的患者,也需要特别给予护理,并且只有当他们正在接受充分的抗感染治疗时,才可以使用本品。 13.如果患者呼吸道有大量粘液分泌,则可能需要以口服糖皮质激素进行短期治疗。 14.严重肝病可能降低吸入性布地奈德的清除率,这就导致其系统生物利用度升高。可能的系统作用随后会导致HPA 功能受损,因而必须常规监测这些患者的HPA功能。 本品不适合于那些罕见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使用。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布地奈德不影响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