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8μg(按噻托铵计,相当于噻托溴铵一水合物22.5μg) |
15mg |
生产企业 |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933 |
国药准字H20060213 |
说明 | ||
适应症 |
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扭,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50ml/min)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副作用 |
1.循环系统:偶见心动过速、室性期外收缩、面部潮红、胸部压迫感等。2.神经系统:偶见头痛、震颤、兴奋、发热、嗜睡、盗汗等,罕见耳鸣、麻木感、不安感、头昏、眩晕等。3.消化系统:偶见嗳气、腹痛、胃酸过多等。4.过敏反应:偶见瘙痒,罕见皮疹,出现时应停药。5.其它:偶见口渴、疲劳、倦怠感等。6.耐受性:常规使用本品可产生与其它长效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及短效β2受体激动药类似的影响,如支气管扩张的失敏。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禁忌 |
噻托溴铵吸入性粉末禁用于对噻托溴铵,阿托品或其衍生物,如异丙托溴铵或氧托溴铵或本产品的赋形剂乳糖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辅料:乳糖。 |
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供吸入用的硬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 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 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 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 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 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 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 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 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 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