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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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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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5%:1%*10g |
1gx6片 |
生产企业 | 中山市力恩普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604 |
国药准字H200401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已并发有三氯生敏感细菌继发感染,而皮质类固醇又有疗效的各种类型和各个部位的炎性皮肤病,例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湿疹、皮肤擦烂及皮肤霉菌病,都是以急性炎症为主要特征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根据病变的严重程度,应将乳膏每日1-2次涂敷于患处,使呈一薄层,可以加上轻轻揉擦。毋需在其外加上保护性包扎。因为已存在皮肤感染,不应施加封闭性包扎。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偶发:敷用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三氯生可能引致接触性过敏反应,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曾报道的外用糖皮质激素所致局部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反应、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特别是在长时间敷用后,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面部、腋下等皮肤通透性非常高的部位,可能发生皮下出血、唇周皮炎或红斑痤疮样皮炎、类固醇性痤疮、环纹斑、毛细血管炎或紫癜。当大面积敷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敷用时,有可能发生类固醇激素的全身性作用:抑制皮质类固醇的内源性合成,导致皮质激素亢进症状,如浮肿、萎缩纹、隐性糖尿病出现、骨质疏松症或儿童发育不全。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禁忌 |
皮肤的病毒感染(如水痘、种牛痘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皮肤梅毒病变、皮肤结核病、红斑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敷于有溃疡的部位、眼睛及眼周部位的应用 ;对于卤米松三氯生及其本品复方制剂中其他组分已知过敏者,由于三氯生所诱发的高敏性反应可能为皮质类固醇所掩盖。如耳鼓膜疑似或已确认穿孔,不能将乳膏用于外耳道。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1克乳膏含:活性物质:卤米松一水化合物0.5毫克,三氯生10毫克。赋形剂:月桂基硫酸酯,丙烯甘油,加至1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5克/片和克拉维酸0.125克/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椭圆形薄膜衣片,一面有凹陷的‘AC’和划线.另一面是光面,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无论患者年龄大小,均应避免本药的长时期连续性治疗。如在可能条件下,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2-3周。对于特殊病例,如果需将乳膏大剂量敷用,或涂于大面积皮肤上,应对患者进行经常性的医疗检查。于面部或者擦烂的部位(例如腋下),应该小心地使用本乳膏,只限短期使用。如治疗约1星期仍无改善,必须停止使用 ;此时建议应检定病原菌而改用一个合适的治疗。尚未见关于出现系统性不良反应,诸如对肾上腺素皮质功能影响的报道。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这种危险性不排除而且特别是在大面积皮肤上,尤其是在儿科患者应用时应注意。对于儿童患者使用本乳膏,应避免作密封性包扎。本乳膏不能用于那些没有急性炎症的细菌性或霉菌性皮肤病。本乳膏不能和眼结膜或粘膜组织相接触。应该告诫患者本药品只应用以治疗他(或她)的当前皮肤病而不能送给他人使用。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 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