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15g |
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212 |
国药准字H20046334 |
说明 | ||
适应症 |
1.对利福普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2.预防胃肠道手术期时术前术后的感染性并发症: 3.用于高氨血症(肝性脑病)的辅助治疗。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台感染。 |
用法用量 |
肠道感染一推荐剂量: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口服每次1片,每天4次,每6小时1次。手术前后预防感染一推荐剂量: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口服每次2片,每天2次,每12小时1次,高氨血症(肝性脑病)的辅助治疗-推荐剂量: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口服每次2片,每天3次。每8小时1次。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遵照医嘱的情况下,每一疗程不应超过7天。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副作用 |
和所有药品一样,本品会有副作用,尽管不是每个服用药物的人都会经历。以下所列反应的大多数,尤其是胃肠道病盘,也可能是属于正在治疗的基础疾病的特征性症状。对至少少可能与利精普明相关的不良反应,根据系统器官和发生频率进行了分类,很常见(>10%):常见(>1%并<10%):偶见(>0.1%并0.<1%):极罕见,包括个别报告(<0.01%) 感染和寄生虫感染:偶见念珠菌病。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偶见淋巴细胞增多、单核细胞增多、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其他的详见说明书】。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对利福普明,利福霉素或任何辅料过敏者。肠梗阻者,即便是局部梗阻:或有严重的肠溃疡性损害者。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昔明。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曲安奈德1.0毫克,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三乙醇胺、甘油、卡松、氮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圆形双凸粉色薄膜衣片,直径10毫米。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在长期大剂量服用本品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这是由于活性成份-利福普明与其它利福霉素类抗生素一样为橙红色。 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它适当治疗措施, 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润:本品不影响驾驶和操纵机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直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