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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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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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2ml |
每片7.5cm×7.5cm,药片重0.5克 |
生产企业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91015 |
国药准字Z20028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肩颈疼痛、腰痛、肌肉疼痛、扭伤、拉伤、挫伤、肌肉肿痛、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用法用量 |
适量涂于患处。 |
外用,洗净脐部(神阙穴)周围皮肤,擦干,然后将无纺胶布与PVC片分离,将药片对准脐部,粘贴牢固;一次1片,一日1次。 |
副作用 |
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 |
个别患者用药后,接触胶布的皮肤部位可出现瘙痒、潮红等,极个别对胶布过敏患者可能出现脐周刺痛、水疱等症状。偶见用药后轻度腹泻现象。上述症状停药后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出现口唇固定性红斑,表现为:口唇麻木、肿胀、疼痛。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脐部或脐部周围有炎症或损伤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0ml含水杨酸甲酯5.0g,L-薄荷脑5.2g,DL-樟脑5.2g,马来酸氯苯那敏0.1g,麝香草酚0.7g。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月桂氮卓酮。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具有清淡芳香。 |
本品为暗绿色或绿褐色圆形药片,置方形医用无纺胶布中间;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口服。2.本品不可使用于眼周、黏膜、湿疹、斑疹、伤口以及破损皮肤等处。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使用后引起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时,应中止使用并查询医师或药师。8.使用5-6日后疼痛症状仍未见改善者,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小心不要让药液流入眼部,万一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洗净,症状严重时,必须看眼科医师。10.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4.保持大便通畅。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9.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