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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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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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7.5mg*7片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河南龙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国药准字Z10950093 |
说明 | ||
适应症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镇静、止痛。用于偏头痛、美尼尔氏病、神经官能症、高血压、脑血管病等多种头痛及头(眩)晕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1.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mg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2.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类药物或增加剂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每十天为一个疗程,可连服2—3个疗程。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偶有轻微口干、恶心、思睡等,勿需停药。 |
禁忌 |
心源性休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心力衰竭适应症患者,如果其平卧位收缩压在多次测量时均低于100mmHg,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其是否适用本品进行重新评估。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蜜环菌粉、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无为棕褐色粉末或颗粒;气芳香,味苦、略带麻辣感。 |
注意事项 |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如正在运用其他药品,运用晕痛定胶囊前请征询医生或药师。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迈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表现无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6.对晕痛定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晕痛定胶囊性状发作改动时制止运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运用。 9.请将晕痛定胶囊放在儿童不能触摸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