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波姆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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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卡波姆眼用凝胶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规格

10g:20mg(0.2%)

0.55%(以含氯量计)
生产企业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262

国药准字H20065896
说明
适应症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用法用量

守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 Pp 司) 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人一滴,每天3-5次或更多,在入睡前大 约3分钟时使用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副作用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 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 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禁忌

D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辅料为中链甘油三酯、西曲溴铵、山梨醇、氢氯化钠和纯水。每克 含抑菌剂西曲溴铵.1mg 主要成份化学名称:卡波姆 化学结构式:一(CH,CH)一(XM)。 COOH 分子式:(C,H.O,)-(C,H:O,): 分子量:约为4百万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9毫克,氯化钾0.14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等。

性状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的凝胶。

本品为无色的微粘稠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分钟后才可佩戴。 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是胶后形成现点状物, 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然机器时加以) 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段处)。 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 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A、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