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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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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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14片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48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 半,即每日10-30mg。 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 治疗。儿童:临床经验不详。 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 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 ; 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西酞普兰。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 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井仔细监测. 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 ))以作适当治疗. 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 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